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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年新疆北部联盟药品集中议价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摘要:

    各相关企业:

    为贯彻落实《关于组建“南北中区域联盟”开展医药集中采购工作的通知》(新医保函〔2022〕18号)、《2022年新疆北部联盟药品、医用耗材(含检验试剂)议价和集中带量采购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开展2022年新疆北部联盟药品集中议价采购工作,实现进一步降低药品价格的工作目标,现邀请符合要求的企业前来申报。

    一、

    (二)药品分组

    药品分为A组和B组。

    A组:原研药及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的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参比制剂,通过药品监督管理局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的仿制药,根据《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关于发布化学药品注册分类改革工作方案的公告》(2016第51号)新注册分类第四类批准的仿制药品,纳入《中国上市药品目录集》的药品,在境内生产获得CGMP、MHRA、FDA、JGMP认证证书并出口对应市场的国产药品。

    B组:除A组外的其他药品。

    A组的药品还需提供证明该质量层次的相关材料,证明材料需在申报信息截止时间前有效,截止日期之后取得的相关证明材料视为无效。

    二、.zs2006.com

    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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